别人欠钱不还,在不找律师的情况下,我有机会把钱讨回来吗?
俗话说得好,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当遇到朋友经济拮据并且求助的时候,不少人会选择帮忙,借朋友几百至几千令吉,希望能帮助他渡过难关。但有时候,付出不是相互的,情理不是共通的。你愿意借钱,朋友却未必愿意还钱,已读不回,态度恶劣。这篇文章教你如何追回欠款。
Lawyer Tan 陈律师
9/22/20241 min read


俗话说得好,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当遇到朋友经济拮据并且求助的时候,不少人会选择帮忙,借朋友几百至几千令吉,希望能帮助他渡过难关。但有时候,付出不是相互的,情理不是共通的。你愿意借钱,朋友却未必愿意还钱,已读不回,态度恶劣。
这篇文章将教你如何追回欠款。
如何追回欠款?
损失几千令吉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都是一笔不菲的数目。面对光脚不怕穿鞋且拒不还钱的“朋友”,你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毕竟如果找律师,律师的费用可能比你借出去的钱还要多。
这里推荐一个解决方案,即——小额索偿庭(Small Claim Court)。
小额索偿庭需知事项
原告必须是个人(Individual Person),不能是公司。
被告可以是个人,也能是公司。
若被告为公司,可让全薪职员作为公司代表。
索偿金额不得多于RM5000。
不得聘请律师作为代表。
如何向欠钱的人开启诉讼?
向邻近的推事庭(Magistrates’ Court)获取Form 198 (令状Writ) ,在令状上填写原告人与被告人姓名,索偿的金额,以及事件发生的始末 。填写完毕后,在令状上签名 。
准备四份令状的备份,提交至推事庭,手续费为RM10。
提交令状后,该令状会被法院盖章,并将该令状以及出席听证会的通知书、送达宣誓书(Affidavit of Service)以电邮的方式发送给你。
一定要把法庭文件送到被告的手上!
当收到来自法院的文件以后,你需要把令状与通知书打印出来,并且送到被告最后已知的地址。
要用什么方式把文件送到被告手上呢?有两种方法:
亲手提交
挂号信(Registered Post)
亲手提交:
需要写一封信,内容内容说明令状和通知书传递至被告手上。在文件送到被告手上的时候,让被告在信上签名,以证明他已经收到文件了(Acknowledgment)。
挂号信:
保留挂号信编号,时不时检查邮寄情况,将“已送达”及“送达证明”的邮寄状况打印出来。
把文件送到被告手中了之后要怎样?
当文件成功传递至被告后就可以开始填写宣誓书,并附上所有的传递证明。
该宣誓书需在宣誓官(Commissioner for Oaths)的见证下签名。
将宣誓书提交至推事庭。
后续可能发生的几种情况
被告承认过失 -> 你成功获得赔偿。
被告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 你成功获得赔偿。
被告在收到文件后的14天提交了辩护(Form 199)-> 等待听证会的到来。
被告在收到文件后的14天内提交了辩护和反索偿(Counterclaim) -> 你也可以提交Form 200,针对对方的反索偿进行辩护(Defence to Counterclaim)(若有)。
法官选择将听证会延期,让被告可以提交辩护 -> 可能会发生上诉说明的情况,只是时间延长了。
听证会 Hearing
出席听证会的时候,你需要准备你手上所拥有的证据,如汇款收据,聊天记录,合约等等,根据你的情况而定。
法官会根据双方所给予的证据与说法进行衡量与判断。衡量的标准为“相对可能性”(Balance of Probabilities),即法官认为哪方说的故事更为可信,更有可能发生(51%的可信度)。
结果
你赢了官司,法院将会要求对方赔偿你所诉求的金额,以及诉讼成本(不超于RM100) 。
你输了官司,你将不能获得索偿的金额,有可能需要赔偿对方诉求的金额(若对方有反索偿),以及赔偿对方诉讼成本(不超于RM100)。
若你赢了官司,但对方还是不还你钱怎么办?
你可以提交Form 208,要求被告出庭 , 法院会询问被告不还钱的原因。
法院在衡量了被告的状况之后,可以发出扣押和出售令状(Writ of Seizure and Sale) 、或给予被告更多时间还清欠款、或分期付款 、或将被告送进监狱 。
结语
善良的人不该总是被欺负。一分钱都不还就不是有没有钱的问题,而是妥妥的耍流氓。
如果有任何需要的协助,都可以通过新山律师联络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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