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二奶竟然不犯法?!还有天理吗?!

婚姻出轨、包二奶等现象在社会上引发了许多讨论。许多人认为婚外情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在马来西亚的法律框架下,事情并非如此简单。本文将探讨为什么在某些情况下,包二奶或小三的行为不会被视为违法,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条文和解释。

Lawyer Ng

9/24/20241 min read

婚姻出轨、包二奶等现象在社会上引发了许多讨论。许多人认为婚外情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在马来西亚的法律框架下,事情并非如此简单。根据马来西亚的《1976年婚姻和离婚法令》(Law Reform (Marriage and Divorce) Act 1976),婚外情是否违法,取决于多种因素,特别是婚姻是否因小三的介入而破裂。本文将探讨为什么在某些情况下,包二奶或小三的行为不会被视为违法,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条文和解释。

1. 婚姻出轨并非自动违法

在马来西亚,婚外情本身并不构成刑事犯罪,并不会自动违法。它只是其中一个可以拿来申请离婚的理由。

2. 法律条文:出轨与婚姻破裂

假设说,今天男方在外面有了小三。女方想要申请单方面离婚,并且用”男方婚外情“来当理由。

女方需要证明3件事情:

  1. 男方真的有小三(通奸)

  2. 男方有小三这件事让女方无法忍受再继续和男方一起生活

  3. 男方有小三这件事导致了这段婚姻的破裂

Section 54 of the Law Reform (Marriage and Divorce) Act 1976)法律条文(英文原文):

“In its inquiry into the facts and circumstances alleged as causing or leading to the breakdown of the marriage, the court shall have regard to one or more of the following facts, that is to say: That the respondent has committed adultery and the petitioner finds it intolerable to live with the respondent."

中文翻译:

“在调查导致婚姻破裂的事实和情况时,法院应考虑以下情况之一:被告有通奸行为,且申请人认为无法忍受与被告继续共同生活。”

这代表了什么呢?

  1. 通奸行为本身不构成离婚的唯一依据。关键在于,正妻是否认为无法再与出轨方继续共同生活。

  2. 如果正妻允许小三的存在,并继续维持婚姻生活,那么法律上可能无法认定小三破坏了婚姻。

3. 正妻容忍小三的存在意味着什么?

如果正妻在某种程度上允许或默认小三的存在,这意味着她在法律上并没有“觉得无法忍受”与配偶继续共同生活。因此,即使配偶有通奸行为,正妻也很难以此为依据提出离婚或控告小三。这是因为,婚姻的破裂必须源于通奸行为对婚姻关系的破坏,而不是夫妻之间的默许或妥协。

4. 马来西亚法律对第三者的限制

虽然社会上对小三或婚外情有强烈的道德批评,但在法律上,如果婚姻未因小三的行为而破裂,第三者可能不会受到法律制裁。正妻也无法在法律上控告小三,除非有证据证明小三直接导致了婚姻的无法挽回。

结论

包二奶或婚外情在马来西亚并不直接构成犯罪,法律是否会认定其破坏婚姻,取决于正妻是否因为小三的存在而无法忍受继续生活。如果正妻默许或接受小三的存在,那么她很难通过法律途径控告婚姻出轨或要求赔偿。因此,在面对这种情况时,了解法律的规定和限制尤为重要。如果你有此类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最好的法律建议。